* 你正在檢視 ‘元朗上新圍村’

20121011 明報 爽報 :明月山

20121011: 香港經濟日報 明月山違規 上訴終院被拒

 

明月山違規 上訴終院被拒

  【本報訊】位於元朗牛潭尾的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因違反土地用途,被下令停止發展。

仍可直接提申請

  其母公司香港生命(08212、已易名為譽滿國際)早前提出司法覆核及上訴均被駁回,昨再向上訴庭申請向終院

提出上訴許可再被拒,公司仍可向終院直接提出終極申請。

  香港生命集團控股已易名為譽滿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位於元朗牛潭尾新圍村的明月山,昨向上訴庭申請終

審法院上訴許可,代表律師指母公司有業權發展骨灰龕場,並指有關骨灰龕的定義具爭議,要求上訴庭批准申請。

  上訴庭即時駁回申請,今日頒布書面判詞。規劃署發言人表示,歡迎上訴庭的決定,署方將與律政司跟進有關

的執法行動。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召集人謝世傑,呼籲消費者作出投訴及要求退款。他指明月山鄰近居民揭

發事件,其間居民不斷受到滋擾,他相信鄰近仍有不少違法龕場。

  首席法官︰張舉能;上訴庭法官︰關淑馨、朱芬齡;案件編號︰CACV231/11。

20121011 星島日報:譽滿骨灰龕場上訴駁回

 

譽滿骨灰龕場上訴駁回

  譽滿國際(8212)公布,公司就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違反土地用途的司法覆核申請,遭高等法院上訴庭駁

回。

擬申請改土地用途

  譽滿國際表示,董事正諮詢大律師法律意見。除法律程序外,董事也考慮聘請專業規劃師向城規會申請改變該

新界元朗若干地段的土地用途以進行公司的業務。

  譽滿國際昨早停牌以待公布上述消息,午後復牌高走,最多升14.3%,高見0.44元,惟尾市升幅收窄,收市報

0.395元,升3.6%。

  譽滿國際業務包括經營紀念龕、出售紙紮品及貿易等。公司9月底公布的全年業績,錄得9.39億元商譽減值虧損

,期內虧損由去年同期的9535萬大增至10.5億元,且遭核數師質疑其持續營運能力。

Source:

20121011 The Shrine loses court appeal

 

The Shrine loses court appeal

The Court of Appeal has rejected the application by the operator of the illegal columbarium, The

Shrine for leave to appeal its judgment.

Celebrate International, formerly the Hong Kong Life Group Holdings, earlier filed a judicial review

on the Planning Department’s order to close The Shrine, a converted building in a Yuen Long village,

housing more than 1,500 niches for human ashes.

The company argued that The Shrine was really a site that allowed people to worship or venerate

deities, saints or persons and hence permissible under the zoning plan. The appellate judges refused

to accept the argument and upheld the ruling of … 詳細內容

20111006 大紀元:團體促立即取締違規骨灰龕

【2011年10月6日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明月山骨灰龕場司法覆核雖敗訴,但很多同樣涉嫌違規經營的龕場仍繼續出售龕位。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發現,14間原本在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的違規龕場,在明月山敗訴後都立即暫緩申請,目的是拖延時間繼續經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成智要求政府立即取締所有違規骨灰龕場。

本港骨灰龕嚴重短缺,近年各式各樣的違規龕場如雨後春筍,政府早前就違規龕場列入表二,但立法就要拖3年,再有2年半豁免。而即使被政府列入表二,違規龕場亦千方百計出招維持經營。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批評政府多個部門互相卸責不執法,質疑政府是有意縱容。… 詳細內容

2011年10月4日大紀元:明月山骨灰龕司法覆核敗訴

【2011年10月4日大紀元記梁路思香港報道】元朗牛潭尾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被規劃署指違反土地用途,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昨日裁定明月山敗訴,龕場需要關閉,否則會面臨檢控。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可杜絕違規發展骨灰龕。

元朗新圍村的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05年開始在村內收地,2010年被列為違規龕場,去年10月22日規劃處向明月山發出通知書,要求在今年 4月22日終止營業。明月山不服,提出司法覆核。… 詳細內容

2011/07/27 大紀元:高院押後判私人骨灰龕場司法覆核

高院押後判私人骨灰龕場司法覆核

元朗新圍村的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不滿規劃署發出通知書,下令龕場停止存放骨灰提出的司法覆核,高院昨日完成審理押後宣判。龕場明月山的代表大律師指,龕場用地應屬於規劃大綱中的「神龕」用途,毋須經過城規會審批,當局沒有明確定義「神龕」用途,他們理解神龕除了供奉神明外,亦可供奉先人,故在有關用地上興建骨灰龕並無不妥,強調龕場無改變建築物結構,並無違法。政府律師就指,神龕應該是便利村民,進行宗教祭祀,不應該是商業地方。明月山有2千個骨灰龕位,約10%已租出。

被列違規 龕場提司法覆核


按此連結

 

 

【2011年10月12日大紀元訊】繼違規龕場明月山司法覆核敗訴後,早前被地政總署列為違規骨灰龕場的屯門極樂寺,昨日亦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撤銷清拆通知,排期聆訊。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指出,極樂寺遭地政署發出清拆令,極樂寺不拆反而提出司法覆核,是惡人先告狀。

極 樂寺骨灰龕場被屯門地政署2次發出清拆令,至本月10日到期,極樂寺不服命令,入稟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入稟狀指,地政總署於2007年稱骨灰龕場有僭建 物,經交涉後,屯門地政署建議極樂寺補地價和申請換地。寺方認為署方曾經給予合理期望,以為可以保留建築物。地政總署今年突發出清拆令,極樂寺認為署方做 法前後矛盾,遂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清拆通知。

根據入稟狀,政府在1961年批出涉及的官地給極樂寺前住持,95年將土地轉交交給現任住持,並興建蓮花塔及蓮花堂,有骨灰龕位5千個。

協助極樂寺附近居民的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表示,會尊重法律程序,現時不會有任何行動。不過,召集人謝世傑就指,極樂寺霸佔官地、非法僭建是證據確鑿。◇

團體促立即取締違規骨灰龕

按此連結

 

 

【2011年10月6日大紀元記者梁路思香港報道】明月山骨灰龕場司法覆核雖敗訴,但很多同樣涉嫌違規經營的龕場仍繼續出售龕位。各界 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發現,14間原本在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的違規龕場,在明月山敗訴後都立即暫緩申請,目的是拖延時間繼續經營。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黃成智要 求政府立即取締所有違規骨灰龕場。

本港骨灰龕嚴重短缺,近年各式各樣的違規龕場如雨後春筍,政府早前就違規龕場列入表二,但立法就要拖3年,再有2年半豁免。而即使被政府列入表二,違規龕場亦千方百計出招維持經營。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批評政府多個部門互相卸責不執法,質疑政府是有意縱容。

立 法會議員黃成智表示,本港仍然有許多違規骨灰龕場,大部份不斷向城規會申請更改土地用途。他說,表二已有上百骨灰龕場被界定有違反現有條例,其中有6個龕 場,包括流浮山紫雲仙苑、上水仙慧庵、屯門極樂寺、大嶼山鹿湖延慶寺等,立法會已清晰要求政府盡快採取行動,但當局至今仍然絲毫沒有動靜。他說,政府最起 碼應針對大型違規骨灰龕場採取行動,方能令違規者有所收斂。

重複申請改用途避取締

聯盟指出,很多列於表二、違規經營的骨灰龕,都重複向城規會申請改變土地用途後撤回,之後又再提出申請。由於每一次申請都有2個月時間提供資料,2個月時間等待排期,違規龕場便藉此拖延時間,繼續違規經營。

聯盟發言人何佩嫻指出,表二的龕場差不多全部違規,但政府羅列表二概念模糊,違規龕場依舊違規經營,政府做法難見成效。她表示為阻止違規龕場,已寫信寫到手軟,受影響的街坊亦疲於奔命,加上多個部門不執法,互相推卸責任,變相縱容不法續經營。

聯盟要求政府禁止違規龕場再賣廣告,以及立即取締違規龕場;又建議政府必須盡快立法,方能阻塞違規龕場持續發展,因目前私人骨灰龕場並無法例條文規管,甚至人體遺骸都未有清晰定義。

市民往明月山拜祭被拒入

另外,司法覆核敗訴的明月山已暫停營業,一些市民昨日趁重陽節到明月山拜祭,但被拒進入龕場。他們說,曾考慮龕場是否合法,但由於急於安置先人骨灰,最終都決定買位。

聯 盟召集人謝世傑指,明月山本是福位商會成員,商會總幹事陳灝貞出席一個電視台節目時透露,明月山已售出190多個龕位,10多個已上位,明月山已聯絡個別 消費者,可考慮將先人骨龕移到其它商會會員的龕場。謝世傑指出,移位方式根本不能解決問題,因為大部份商會的龕場都被列入表二,有機會不獲發牌,移位只會 增加商會籌碼,作為與政府談判的本錢;而消費者的權益依然難獲保障。

至於市民會否獲退款,謝世傑就指,合約大部份無退款條文,因為合約只是管理條約而非買賣合約,所以明月山即使倒閉,責任亦有限,消費者有可能血本無歸。聯盟呼籲消費者盡快向消委會投訴.。大聯盟將有更多的抗議行動。◇

明月山骨灰龕司法覆核敗訴

按此連結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代表,歡迎法庭裁定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敗訴。他們昨日又遊行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有聯盟成員在裁決前夕被淋紅油,懷疑與他們的立場有關。(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提供)
明月山骨灰龕司法覆核敗訴

【2011年10月4日大紀元記梁路思香港報道】元朗牛潭尾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被規劃署指違反土地用途,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昨日裁定明月山敗訴,龕場需要關閉,否則會面臨檢控。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對裁決表示歡迎,認為可杜絕違規發展骨灰龕。

元朗新圍村的私營骨灰龕場明月山,05年開始在村內收地,2010年被列為違規龕場,去年10月22日規劃處向明月山發出通知書,要求在今年 4月22日終止營業。明月山不服,提出司法覆核。

高等法院法官林文瀚昨日裁定明月山敗訴。他在判詞中指,根據規劃署的定義及沿用的詮譯,神龕是指一個小型供奉神明的地方,而不是一座大型建築物;宗教用途的建築物如祠堂、教堂和廟宇等,都不屬於神龕。以明月山的發展規模,應屬於大型骨灰龕場。

神龕定義不延伸至骨灰龕

法官指,新圍村的土地原意是興建村屋,如作商業用途就要經城規會批准,以及要能為村民提供生活需要,但興建骨灰龕安置所不是為村民。他又同意政府所指,龕場每年重陽、清明可吸引數百人來祭祠,亦違反鄉村土地用途。

規劃署對判決表歡迎,指明月%